联系人:王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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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专利申请各阶段具体内容为:
(1)专利申请阶段
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请求书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、说明书附图、说明书摘要和其他文件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、图片或者照片、简要说明等相关文件。
(2)受理阶段阶段
中国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,会发出受理通知书,确定专利申请日,给予专利申请号。若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要求,将不予受理。
(3)初步审查阶段
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,首先要对申请文件、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。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,未发现驳回理由的,直接进入授权程序予以授权。初审不合格的,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者陈述意见;如仍然不符合要求,予以驳回。
(4)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阶段
若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,进入此阶段。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,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,即行公布在《发明专利公报》上。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。
(5)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阶段
从发明专利申请日起3年内,专利局可依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,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。若申请人在此期间没有提出请求,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。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提出请求,可以出具证明,再提出请求。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,也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。
(6)授权阶段
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审后,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经过初审后,若无发现驳回理由,将授予专利权,颁发专利证书。对授权及颁发专利证书的专利,在《发明专利公报》上予以公告和登记,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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